合同介紹: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包含信息 :
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合同作為一種法律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這里所說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調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兩個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2)合同以產生、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系為目的;
(3)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合同法是指調整平等民事主體間利用合同進行財產流轉或交易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即合同法對合同形式、內容進行規范,發生爭議時予以救濟,促使合同當事人正當的行使權利,忠實地履行義務,保障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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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是指當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我國《合同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該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經濟合同的形式是指經濟合同當事人之間明確權利義務的表達方式,也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表現方法。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經濟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兩種。
(1)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對話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達成的協議。當事人在使用口頭形式時,應注意只能是及時履行的經濟合同,才能使用口頭形式,否則不宜采用這種形式。
(2)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書面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通過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根據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凡是不能及時清潔的經濟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在簽訂書面合同時,當事人應注意,除主合同之外,與主合同有關的電報、書信、圖表等,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應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書面形式便于當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監督,便于舉證,是經濟合同當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