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不見了,一定要掛失登報聲明!
身份證丟了很多小伙伴都會輕松地說一句:補辦一張不就行了。
其實,事情遠遠沒有說得那樣輕松。筆者從公安機關了解到,丟失身份證后及時刊登遺失聲明,并補辦了新的身份證,原來的那張身份證也還是可以使用的。
“二代身份證的芯片里記錄了你的個人信息,身份證丟失后只要芯片不損壞,里面的個人信息就都還在,并且和新補辦的身份證芯片里的信息是一樣。如果不法分子撿到了你的身份證并冒用,你有可能損失金錢,嚴重的還會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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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提醒,萬一不小心丟失身份證,最好能進行登報聲明。“萬一以后別人用你的身份證做了壞事,這份聲明就有免責的法律效應。公安機關也表示,若拾得他人身份證,應及時歸還失主或上交公安機關,若冒用他人身份證,將面臨罰款或行政拘留的處罰。
按照通常做法,公民遺失居民身份證時,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公安機關填寫《居民身份證報失證明》,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領臨時身份證。從報告之日起3個月仍未找到的,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補領新證,而補辦身份證本身就是掛失行為。